申請專區

一﹑每年獎學金名額﹕

①高中三名(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)。
②高職三名(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)。
③專科三名(每名新台幣捌仟元整)。
④大學及研究所三名(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)。

二﹑申請資格與辦法﹕

①領有新北市樹林區公所核發低收入戶之在學子弟。
②學業成績75分以上,操行成績乙等以上者。
③填具個人申請表(表單下載區/附表二)
④檢附相關公部門核發之證明文件:
[低收入戶證明/在校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/身分證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本]

三﹑申請期限﹕

每年8月1日起至9 月15日止。

四﹑申請地點﹕(函寄或電子信箱)

新北市樹林區啟智街106號 (張方大慈善事業基金會)
電話:(02)26812812轉29

五﹑注意事項:

①由董事會評審,申請人超過名額時,取成績最高者依序優先錄取。
②頒發日期與地點,由基金會統一通知。
③請受獎本人或二等親代表出席領獎。
④受獎人(陪同家屬一名)受邀餐敘,為便於人數統計,請惠予電話或E-mail告知參加與否。

一﹑每年獎學金名額﹕

①高中二名(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)。
②高職二名(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)。
③專科二名(每名新台幣捌仟元整)。
④大學二名(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)。
⑤大學及研究所各一名(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)。不含在職進修者。

二﹑申請資格與辦法

①限戶籍設於新北市樹林區之在學子弟。
②學業成績85分以上,操行成績甲等以上者。
③填具個人申請表(表單下載區/附表二)
④檢附相關公部門核發之證明文件:
[身分證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本/在校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]

三﹑申請期限

每年8月1日起至9 月15日止。

四﹑申請地點﹕(函寄或電子信箱)

新北市樹林區啟智街106號 (張方大慈善事業基金會)
電話:(02)26812812轉29

五﹑注意事項:

①由董事會評審,申請人超過名額時,取成績最高者依序優先錄取。
②頒發日期地點,由基金會統一通知。
③請受獎本人或二等親代表出席領獎。
④受獎人(陪同家屬一名)受邀餐敘,為便於人數統計,請惠予電話或電子信箱告知參加與否。

一﹑每年獎學金名額﹕

①高中一名(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)。
②高職一名(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)。
③專科一名(每名新台幣捌仟元整)。
④大學及研究所各一名(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)。
⑤特殊展能一名(每名新台幣貳萬元整)

二﹑申請資格與辦法﹕

①限鑑湖台灣張氏宗族之子孫申請。
②經董事會評定通過之高中、高職、專科、大學及研究所之在學子女。
③學業成績85分以上,操行成績甲等者。
④特殊展能:參加公部門舉辦或國際公開比賽活動,獲得優異獎項之子弟。
⑤填具個人申請表(表單下載區/附表二)
⑥檢附相關公部門核發之證明文件:
[身分證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本/在校成績單]

三﹑申請期限﹕

每年8月1日起至9 月15日止。

四﹑申請地點﹕(函寄或電子信箱或逕向辦公室提出申請)

新北市樹林區啟智街106號 (張方大慈善事業基金會)
電話:(02)26829683轉29

五﹑注意事項:

①頒發日期及地點:由基金會統一通知。
②由董事會評審,申請人超過名額時,取成績最優者優先錄取。
③受獎人及其家屬代表受邀餐敘,請惠予告知參加人數,以利統計。

一、補助目的:

依創立宗旨進行社會公益,提供善款,作為在地樹林區各學校之仁愛基金、急難
救助、清寒優秀、特殊展能等公益獎助學金。

二、撥發金額:

依本會會計年度公益業務執行預算編列,於每年初提交預算書予新北市社會局
備查後,並參酌前會計年度結算該校單位使用情形,於每年9至10月間撥款至該校單位。

三、學校核發:

學校單位可依本基金會建議對象,或其仁愛基金與相關急難救助作業,逕自掌
控其學生申請名額數。

四、陳報期限:

每年於年度下學期6月20日前,將領取者清冊與相關證明文件擲回本基金會,
以利作業後呈報新北市社會局備查。

五、核發對象建議: 申請表『類別』欄位

①急難救助:申請人半年內有經歷突發變故之情事[如:意外災害/重大傷病/家暴受虐/
其撫養者重症失能或入獄或離異等突發狀況],於政府核發補助前之急難過渡期救助。
②清寒優秀獎學金:持有政府核發中低收入戶證明,或由導師推薦清寒證明書者,並於在
校成績優異或特殊表現之學生。
③特殊展能:參加公部門舉辦或國際公開比賽活動,獲得優異獎項之學生。
④其他:在校學生符合社會局公益捐助條件者。

六、申請資格與辦法:

①限新北市樹林區之各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等學校單位申請。
②請提供造冊名單與資料(表單下載/附件一)
③檢附證明文件(如下列)作為核發憑據。
[提供與該項申請之相關政府/學校/醫院/機關證明或師長推薦文/引薦函/獎狀影本等]
(表單下載區/附件三或附件四或附件五)

七、注意事項:

①請學校單位按年度本會獎助撥發之總金額,逕行控管學生申請之名額數。
②身份字號:若個資保護要求下,可將中間三碼以XXX釋之。
③未盡事宜,請電聯(02)2681-2812分機:29 洽本會承辦人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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