乾隆49年 方大公派下源俊公、源价公、源志公、源清公等四房同立之合約,共有3頁。內容記載奉母命,兄弟所有泉臺田屋物業已經鬮分登載,其鬮書中所不能載及應行公事,亦應明約在先,共有拾條開列等..。 立此合約劵同時立有鬮書。 Category: 契約/完稅契尾/鬮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