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件附有契尾的杜賣契為王接.王武.王吉將位於擺街保西盛庄頂溪洲公園一處賣給張廣福,契價為弍百弍十大元正銀。契約上方有向官方申請契尾時所敘蓋的大章1處,另一處蓋在契約左緣與契尾粘貼處,即騎縫章的性質。契約年份旁蓋有「清賦驗訖」戳記,這是清末實施清丈田畝後所蓋的驗訖章。契尾編號為「壹萬伍千捌百叁壹號」,契尾年代上蓋有業主的戳記,核發日期為道光21年7月,淡水廳給 張廣福 准此。契尾上印有4處官防章,1處位於左下角,是契尾與官方存根聯的驗縫章,另兩處位於「徵收契稅金額」,1處位於上方契尾兩字中「布字編號」上。
騎縫章/釋文: 北路淡水捕盜同知關防
年代: 契約-西元1754 (乾隆19年8月) 契尾-西元1841 (道光21年7月)
尺寸: 契約-L49 x W42.3、契尾-L53 x W30
文物編號: 110-D-5-0061